最新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六百字(合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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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六百字篇一读书,让我与屈原为伴,共和《离骚》。只是奈何不了汩罗江流水汤汤,混沌不清,淹没了岸边的绿地,冲走了汀洲上的萋萋芳草。尽管灵修浩荡,不察民心,但是你奔跑在心中的那片绿地里,依旧追寻着那最圣洁的芳草。

读书让我与张岱邂逅在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的湖心亭雪景中,饮热酒,畅谈人生,痴人相对,两顾却无言。虽是寒冬季节,可是如此唯美的景致足以装饰我心中的那片绿地。因为雪的纯真,让心中的绿地变的如一张毫无杂质的地毯,温暖了我的心灵。无奈那个时年已经过去,物非人亦非。

读书犹如让我听清风微拂,看柳絮纷飞……心里一片宁静,仿佛置身于梦中,不肯醒来,不敢醒来。生怕汽车的鸣笛,烟尘的污染,纷纷扰扰,破坏这古朴宁静的分分秒秒。

读书让我悠然,幽然,忧忧然。当时间的风吹过汩罗江岸的芳草,拂过苏轼游赤壁的水波,吹落了李清照的黄花,飘飞了湖心亭的"那场雪;当现代文明将这原有的纯洁、诗意唯美渐渐腐蚀,如同一阵寒冷的秋风荒芜了原有的绿意,心灵枯萎凋零了,人亦比黄花瘦了,心中的那片绿地亦瘦了。我的耳边不断地响起荷尔德林诗意地栖息的呼唤,我着迷地追寻一股清凉的风吹绿彼岸,吹遍田野。可是,有时候,有时候我们却天可奈何花落去,在心中绿地独徘徊,彷徨又惆怅。

初中时读过一则佛经故事,故事中的老和尚,每天坚持扫地,从山门扫到山下,扫地的时候,经常唱一首偈语:扫地扫地扫心地,心地不扫空扫地;人人都把心地扫,人生何处不净地。当时读这则故事,只是觉得好玩,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这则故事也有了自己的禅机。其实,在喧嚣的社会中,选择读书,何尝不是清扫心地的过程。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

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这句名言即是读书人千锤百炼得出的历史感悟,也是读书人内心深处的呐喊。东晋诗人陶渊明曾在诗中说: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只要自己的内心远离江湖的是是非非,又何必管尘世间车水马龙之门。日子久了,心中的那份幽静便如天街小雨,慢慢酥倒你的一颗曾经浮躁的心。然而如果你的内心马蹄声声,剑气如虹,即使身在万籁俱寂的深山,也得不到半点的清静,又何谈读几页书,清扫自己的心地,使之成为净地呢?

阅世长松下,读书秋树根。当然,这里的书是历经的开卷有益的好书。好书隐藏着巨大的秘密!道本无言,文以显道。通过读书,浮躁的内心能在喧嚣的红尘中打开一扇灵魂的窗,让灵魂的洁净展现在的碧蓝如洗的天空之下。让心灵借助文字读书这一火把的光亮,我们可以穿越那遥远的历史,窥见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桃花源,进入另一个干净的灵魂家园。

夜晚,一盏孤灯在案,一杯清茶幽香,从书海中取一瓢啜饮,端详着那些内心欢喜的文字,隐隐能感受到其中的祥和与宁静,一盏心杯似水平。心中渐渐明朗,疲惫渐渐消散,心境的枝枝丫丫毛毛草草,都被梳理得清明柔顺,心平,气和,神清,意朗!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

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六百字篇二以前有“书非借不能读也”的说法,到我这里就变成“书非买不能读也”了,在今天这个书价飙升的时代,买书已成为了一种很“奢侈”的消费行为,很多人宁愿在网络上读电子图书,也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但是我却一直保持买书的“奢侈”习惯,我喜欢在书店里淘书带来的乐趣,更喜欢把买来的书捧在手中任意找一个时间来细读品味,思随书动,灵随书行,那种恬静、惬意的感觉是任何事情也比不了的。

从最初的《读者》、《散文诗》、《青年文摘》等一些期刊的订购,到现在的诗歌散文、随笔小说、文史哲类的书籍,总之都是些人文类的,买书十几年下来豁然发现自己的书柜已多达六七百册了。男人买书犹如女人上街买衣服,不光是注重样式更注重质量,如果遇到一本品质高、内容丰富,很符合口味的书就像如获至宝一样。

我是从来不买盗版书的,这也是真正读书人应该具备的原则,但我也很少去一些综合性的大书店买书。我还喜欢逛一些小书店,无论走到那个地方,我首先想去的就是这个城市的书店,因为那样的书店不乏青春的气息,在那里更容易找到有激情、有深度甚至是有些批判性质的书籍。

书买回来自然是需要读的,但是渐渐的我发现,读书的速度往往是赶不上买书的速度,直到现在书橱里依然有好几套书还没有与我有过“亲密接触”,有时候越放越不想读了,面对这样的书,自己心里也很愧疚与自责,怪自己当初就不应该草率的买回来,又对人家置之不理。好在我的书八成是都读过的,不然买书只是为了摆设,那就真成为附庸风雅的人了。

读书可以分两种,一种是读有实用性的书,多是为了应付考试的那种;另一种是只为慰藉心灵,寻得精神享受的书,而我说的读书是指后一种的闲书。喜欢读书的人,一定把读书当成一种兴趣与习惯,他也一定是一个乐读者,如果三日不读书就衍生日子苍白,心灵空虚、知识匮乏之感,如同吸烟者犯了烟瘾般的痛苦。

读书可以净化心灵,亦可改变人生。这里我还要说一个观点,那就是读书人往往一味的追求精神的富足,而忽视了身体的健康。“读书养心,锻炼强体”,因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读书而忽视了身体的健康,如今的很多近视、腰椎、颈椎不好的病都是因为上学时候长久不良的坐姿引发的。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读书不行走,真的是人把书读死了,甚至会造成书把人读死。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无形而博大的书,一本丰富而耐读的书,这本书同样需要我们用精力去购买,用心智去品读,最后用记忆来久久珍藏。

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六百字篇三《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名著,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伴侣黑桑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在一场暴雨中,紫岚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这是四只性格迥异的狼崽。为了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她将希望都寄予在了最为强壮的黑仔身上,可是她没想到会最先痛失黑仔。黑仔死后,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和双毛,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再后来,媚媚开始发情,慢慢有了狼崽,紫岚又开始在媚媚的狼崽身上打主意。故事的结局很悲惨,紫岚为了狼王的梦想。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百感交集,为紫岚的牺牲感到不值,也想她真的牺牲的有意义,让她的梦想成真。

也许,在许多人眼里,紫岚是自私的,因为她为了一个不怎么可能实现的梦想而伤害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甚至还想让媚媚的孩子替她实现梦想,同时也为紫岚的结局不值。

可是,如果换个角度思考一下,紫岚是一只母狼,她有梦想,她为她的梦想去努力,去拼,哪怕最后没有实现,但是,她努力过,她尽力了,那么,她就不会有遗憾。

放在现实中,这个问题不是一样值得我们思考吗?都说人不能没有梦想,可就算一个人有梦,但他觉得梦想离自己太遥远了,没有去努力就放弃了,那这又叫哪门子梦想。梦想,不仅仅是一个前进的动力、目标,它的结果也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但是,至少,追梦的路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充满希望的,以至于我们以后回想起来这段回忆可以不后悔,不遗憾。

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有结局,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能实现,这是现实。但是我想说,追梦比实现梦想更有意义。

愿我们都有梦想,都愿意为了梦想去努力,不论结局,愿我们都在追梦的路上不断前进。

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六百字篇四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读书心得体会作文六百字篇五《狼王梦》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狼母望子成龙的梦想,只不过这个梦想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太惨烈,太痛苦。从黑桑到蓝魂儿,再到双毛,狼母紫岚用自己规划好的系列方法培育她的儿子,可谓是呕心沥血。可每次都在与梦想一步之遥时与之擦肩而过,伴着而来一次次的丧子之痛。但痛苦似乎不能打败她,反而更让她目标明确,斗志昂扬。作为母亲教育孩子所付出的,她比古代的“孟母”“岳母”有过之而无不及,令同为母亲的我汗颜,更为之动容。

大观今天的中国教育,二十年寒窗苦读,莘莘学子们为实现父母梦想的这条汗水心血之路上,付出的是自己成长的快乐,牺牲的是自己孤独的灵魂。一个幼小的生命在几代人的关注疼爱下呱呱坠地,过的是帝王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是失去的是自由思考,任性做事的权利。“学画、练琴、背唐诗宋词、读这样那样的书……”不管你自己是否愿意,反正一切都是为你好,为了你的灿烂前程,你只要按照大人们的意愿撒开四蹄奔跑,而且要拼命的跑,跑到同龄者的最前面,甚至超越一切!这样看来,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宝贝们到底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呢?

狼类与人类不同的是,狼母紫岚在失去黑桑后,虽心痛,但把梦想立刻转放到蓝魂儿身上,而且更强烈。当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无法再逃生时,她狼性的本能爆发,一口咬断了儿子的喉管,咬断他的躯体,让猎人连一张完整的毛皮都得不到。若不成之,不如毁之!到底是狼,狠辣到极致。

儿子们一个一个在寻梦中梦断天地间,可是紫岚希望儿子做狼王的梦想愈发强烈。双毛这只烂泥扶不上墙的小狼在无奈中接受了母亲的培育,噩梦从此开始。尽管付出的代价太大太残酷,狼母紫岚乐于去做,哪怕让自己的腿瘸了,让自己苍老百倍,甚至做了儿子的仆人,她亦无怨无悔!

与狼比,人类没有这样的残忍,也没这么强大的支撑力。如今,一个个独生子女生活在父母的蜜罐甜缸里,是温室里的宠儿,他们只能接受成功,无法在失败中伫立。在一些打击面前视生命如儿戏,那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跳,不仅给自己的花季年华打上了句号,也带走了父母的梦想蓝天,一个家庭从此湮灭在痛苦悔恨中。人类是断然没有狼类那样的毅力和勇气再来培育第二个,第三个……

这本书就是当前中国家庭教育的缩影,为人父母者都应该去好好读读这本书,一定大有收获。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或许紫岚早明白这一点,不要把自己的渴望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成功的定义不是那么单一,她和她的儿孙们一定会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最后的玉石俱焚,到头来南柯一梦。诚然有梦是好的,但追梦得量力而行,还要顺其自然,若一切太执著,那结局一定是不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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